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》,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《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 (试行)》等文件规定,自2025年1月1日起,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,以及3周岁以下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。若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,可按规定申领死亡当年度的育儿补贴。
针对2022年至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,其监护人需在2025年内完成育儿补贴申请。逾期未提出申请的,将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申请资格,且无法享受该年度育儿补贴。
请相关监护人及时办理申请手续,避免因逾期影响补贴申领权益。
申领时限

申请方式

补贴标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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