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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 | 2025年青岛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攻略

2025-10-22 09:59

2025年青岛市城乡居民

医保报销攻略



面向人群:少年儿童、在校大学生、成年居民等城乡居民参保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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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报销标准


起付标准


01


首次住院:

一级医院/社区定点:200元

二级医院:500元

三级医院:800元

特殊规定:在青大附院、市立医院、中心医院、海慈医疗集团、齐鲁医院、解放军971医院这6家三级医院住院,起付线为1000元。

第二次住院:

起付标准减半(上述6家医院减半后为500元)。

第三次及以上住院:

起付线统一为100元。


报销比例


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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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:居民医保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,年度最高报销额度(封顶线)为18万元。


门诊报销标准

普通门诊:

限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,报销比例为65%(“两病”药品为75%),少年儿童为65%,大学生为80%(由学校统一签约)。

普通门诊支付限额

成年居民(一档缴费)800元,成年居民(二档缴费)600元,少年儿童600元,大学生800元(大学生参保人在本地就诊暂不限最高支付标准,在异地就诊参照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执行)。

意外伤害门诊(限少年儿童和大学生):

起付线100元,报销比例90%,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。


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
起付标准


01


一级医院/社区定点:200

二级医院:500元

三级医院:800元

特殊规定:在青大附院、市立医院、中心医院、海慈医疗集团、齐鲁医院、解放军971医院这6家三级医院门诊慢特病就诊,起付线为1000元。


报销比例


02


特殊规定:

居民参保人定点在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,限额病种超限部分不予支付;定点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(含一级医院)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,超过核定病种限额以上的部分,按30%的比例进行报销。



来源 | 青岛医疗保障

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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