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向人群:少年儿童、在校大学生、成年居民等城乡居民参保人。


首次住院:
一级医院/社区定点:200元
二级医院:500元
三级医院:800元
特殊规定:在青大附院、市立医院、中心医院、海慈医疗集团、齐鲁医院、解放军971医院这6家三级医院住院,起付线为1000元。
第二次住院:
起付标准减半(上述6家医院减半后为500元)。
第三次及以上住院:
起付线统一为100元。

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:居民医保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,年度最高报销额度(封顶线)为18万元。
普通门诊:
限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,报销比例为65%(“两病”药品为75%),少年儿童为65%,大学生为80%(由学校统一签约)。
普通门诊支付限额:
成年居民(一档缴费)800元,成年居民(二档缴费)600元,少年儿童600元,大学生800元(大学生参保人在本地就诊暂不限最高支付标准,在异地就诊参照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执行)。
意外伤害门诊(限少年儿童和大学生):
起付线100元,报销比例90%,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。
一级医院/社区定点:200元
二级医院:500元
三级医院:800元
特殊规定:在青大附院、市立医院、中心医院、海慈医疗集团、齐鲁医院、解放军971医院这6家三级医院门诊慢特病就诊,起付线为1000元。
特殊规定:
居民参保人定点在二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,限额病种超限部分不予支付;定点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(含一级医院)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,超过核定病种限额以上的部分,按30%的比例进行报销。
来源 | 青岛医疗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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